#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的通知

**效力位阶**：工作通知；**发文字号**：税总函〔2016〕74号；**成文日期**：2016-02-18 00:00:00；**官方链接**：http://fgk.chinatax.gov.cn/zcfgk/c102424/c5219180/content.html
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、地方税务局： 　　经国务院批准，科技部、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修订印发了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（以下简称认定办法）。为做好认定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： 　　一、高度重视，确保政策全面落实 　　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，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、促进经济提质增效的重要推手。优惠政策“含金量”大，社会关注度高，税务机关要统一思想，高度重视，统筹谋划，扎实部署，建立科学有序、衔接顺畅的工作机制，既要加强内部各部门、各环节之间的配合，又要注重与科技、财政等部门的沟通，形成合力。要通过优化服务，简政放权，为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营造良好环境，降低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的成本，充分释放政策红利，将对企业的税收优惠转化为鼓励市场主体加大研发投入、提高创新水平的强大动力。 　　二、广泛宣传，保证企业应享尽知 　　既要通过报刊杂志、税务网站、办税服务厅等传统媒介，又要充分利用微博、微信等新媒体，因地制宜地开展政策宣传，提升宣传深度和广度，确保纳税人及时准确掌握统一的政策口径。要将政策规定、认定程序、申报条件、管理方式等内容及时充实到12366知识库，规范12366热线人员答复口径，保证政策解释权威准确、口径统一、容易理解。要加大税务机关内部培训力度，着力提升税务干部的业务素质，确保其能准确、迅速掌握和落实政策。要与科技、财政部门之间建立顺畅的沟通机制，发挥部门合力，及时收集、发现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，共同研究，妥善解决，防止出现多头管理、互相推诿的现象，确保政策全面落地。 　　三、简化程序，切实降低办税成本 　　简化备案程序，严格按照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〈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〉的公告》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）的规定，认真做好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和后续管理工作，不得以任何理由变相审批。 　　各地税务机关还要加强联系、信息共享，采取有效手段，对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实现管理的无缝对接，降低纳税人的涉税成本。 　　四、强化统计，做好政策效应分析 　　结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情况和享受优惠情况，用好用活现有数据，扎实做好统计分析工作。及时、全面掌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户数、享受优惠的户数及优惠金额等数据，认真进行政策效应分析，及时发现问题，全面实施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，为进一步完善政策、加强管理提供参考依据，为国家经济升级发展建言献策。 　　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2月18日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