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六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笔试的通告

**效力位阶**：工作通知；**发文字号**：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9年第2号；**成文日期**：2019-03-22 00:00:00；**官方链接**：http://fgk.chinatax.gov.cn/zcfgk/c102424/c5219644/content.html

根据个人报名和资格复审情况，经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审核，共有1523人获得第六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笔试资格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： 　　一、笔试安排 　　时间：2019年4月14日（周日）上午9:00—12:00。 　　考生（具体名单见附件1）于8:30开始入场。开考15分钟后仍未入场的不得再入场参加考试。 　　地点：ATA国际认证中心（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103号中科产业园1B楼）。考点位置图及北京市内主要交通路线见附件7。 　　形式：本次笔试采用机考形式，笔试大纲见附件2。 　　二、笔试注册 　　税务总局机关考生于4月11日、12日工作时间携带身份证、准考证到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666房间办理注册手续；非税务总局机关的系统内考生于4月13日9:00—17:00携带身份证、准考证到北京中科产业园1B楼办理注册手续；税务系统外考生于4月13日9:00—17:00携带身份证到北京中科产业园1B楼办理注册手续。 　　三、素质和业绩评价 　　考生应于3月29日前提供本人素质和业绩评价材料的电子件，税务系统内考生上传至税务干部教育管理系统（以下简称“报名系统”），税务系统外考生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（swljrcxb2019@163.com）。 　　考生应于笔试注册时提供《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素质和业绩评价材料明细表》（附件3，以下简称“明细表”）、素质和业绩评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。税务系统内考生所提交的明细表、素质和业绩评价材料复印件须经税务总局机关各司局、各省税务局审核、公示，并加盖公章，在材料显著位置注明“已公示”；税务系统外考生所提交的明细表、素质和业绩评价材料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。 　　素质和业绩评价材料原件审核后当场返还，复印件及明细表作为审核依据留存。材料提交后不得替换。如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，将取消其面试及录取资格，已录取的将取消其学员学籍。 　　四、有关事项与要求 　　（一）税务系统内同一单位有3名以上考生的，应确定1名带队人员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笔试的，税务系统内考生由税务总局机关各司局或各省税务局、税务系统外考生由所在单位于4月10日17:00前向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书面说明，并加盖公章。无故不参加考试的，将对其所在单位予以通报。 　　（二）税务系统内考生通过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，税务系统外考生于笔试注册时领取准考证。 　　笔试注册时，将在准考证上加盖“全国税务领军人才考试专用章”，未盖章的准考证无效。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笔试注册的，按弃考处理。不接受提前报到注册。 　　（三）本次笔试不统一安排接送和食宿。考生的往返交通费、食宿费由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。各单位要加强教育管理，引导考生遵守考试纪律，注意交通、饮食、住宿安全，确保考试工作有序进行。 　　（四）考生须严格遵守《考生笔试守则》（见附件5)。有不遵守考场纪律、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等违规违纪行为的，将按《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》（附件6）严肃处理。 　　（五）4月30日后，税务系统内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、税务系统外考生可通过报名邮箱查询本人笔试成绩。 　　五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　　注册联系人：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领军人才培养处 陈琛、都源，电话：010-61986695、010-61986666 　　考务联系人：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考试评估处 杨鑫，电话：010-61986661、18975862688；王秀珍，电话：010-61986660、13552569712 　　考点联系人：全美在线（北京）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马艳，电话：010－65181122－3668 　　报名系统技术支持：4008112366-5-6 　　特此通告。   　　附件：1.第六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笔试考生名单.xls 　　　　　2.第六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笔试大纲.doc 　　　　　3.全国税务领军人才选拔素质和业绩评价材料明细表.doc 　　　　　4.与税收工作有关的资格证书.doc 　　　　　5.考生笔试守则.doc 　　　　　6.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.doc 　　　　　7.考点地址、位置图及主要交通路线.doc       国家税务总局 2019年3月22日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