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

**效力位阶**：工作通知；**发文字号**：税总函〔2017〕247号；**成文日期**：2017-06-26 00:00:00；**官方链接**：http://fgk.chinatax.gov.cn/zcfgk/c102424/c5219426/content.html
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，局内各单位： 　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，加强全国国税系统节能减排工作组织领导，促进节约型税务机关建设，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求，税务总局决定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(以下简称“领导小组”)，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(以下简称“办公室”)。办公室设在税务总局机关服务中心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　　一、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　　组　长：汪　康 税务总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 　　成　员：方立新 税务总局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　　　　　 吴礼祥 税务总局办公厅副主任 　　　　　 李　牧 税务总局财务管理司副巡视员 　　　　　 彭增武 税务总局督察内审司副司长 　　　　　 武建春 税务总局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 　　 　　　曹存义 税务总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　　　 　　裴光华 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副主任 　　主要职责:组织全国国税系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创建资源节约型社会、节约型政府机关的决策部署；依照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法律法规和标准，制定全国国税系统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，审议批准节能减排工作目标、年度节能计划、指标和实施方案；开展全国国税系统节能减排工作考评，研究解决节能减排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；完成税务总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 　　二、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　　主　　　任：武建春 税务总局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 　　常务副主任：叶 文 税务总局机关服务中心行政管理 处调研员 　　副　主　任：韩 丁 税务总局财务管理司资产管理处副处长 　　主要职责:指导和监督全国国税系统节能减排工作，组织开展节能工作考核评价、监督检查和能源审计工作；拟订实施税务总局年度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、规章制度、年度工作计划；拟订全国国税系统能源资源消耗指标，组织能源资源消费统计、分析和报告工作；组织开展全国国税系统节能工作宣传、教育和培训；建立节能减排工作联络员制度，明确联络方式，确保上传下达畅通；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。  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6月26日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