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19年度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申报期限的通知

**效力位阶**：工作通知；**发文字号**：税总函〔2020〕43号；**成文日期**：2020-03-13 00:00:00；**官方链接**：http://fgk.chinatax.gov.cn/zcfgk/c102424/c5216928/content.html

国家税务总局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，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： 为进一步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，加大援企稳岗力度，纾解企业困难，税务总局经商财政部，决定延长2019年度代扣代缴、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税款手续费申报期限，由2020年3月30日延长至5月30日。 请各级税务机关按照《财政部 税务总局 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》（财行〔2019〕11号）和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要求，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，加强审核核算，及时办理支付。  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3月13日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