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《纳税服务经费管理暂行规定》的通知

**效力位阶**：工作通知；**发文字号**：国税发〔2011〕31号；**成文日期**：2011-03-03 00:00:00；**官方链接**：http://fgk.chinatax.gov.cn/zcfgk/c102424/c5218421/content.html
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，局内各单位： 　　现将《纳税服务经费管理暂行规定》印发给你们，请遵照执行。   　　附件：纳税服务经费管理暂行规定.doc      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日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