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升级工作的通知

**效力位阶**：工作通知；**发文字号**：国税函〔2008〕75号；**成文日期**：2008-01-24 00:00:00；**官方链接**：http://fgk.chinatax.gov.cn/zcfgk/c102424/c5217950/content.html
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： 　　近期，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在进行系统检测时发现,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软件存在时钟校验错误，导致纳税人在2008年2月29日当天无法正常进入开票系统。针对这一问题，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对一机多票系统软件进行了完善，制作了升级光盘，免费提供给纳税人对软件升级使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： 　　一、各地税务机关要在办税服务大厅明显位置张贴告示，说明软件升级原因、升级软件获取方式和升级注意事项等。 　　二、在2008年2月份申报期内,申报征收岗位人员在受理报税时应将升级光盘发放给纳税人，并提醒纳税人及时升级；对于主机共享企业，不发升级光盘，由防伪税控服务单位人员上门升级。 　　三、各地防伪税控服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时限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，各地税务机关要及时予以督促和检查： 　　（一）2008年1月31日前，必须将升级光盘送达每个办税服务大厅的申报征收窗口。 　　（二）在2008年2月份申报期内，各地防伪税控服务单位必须在每个办税服务大厅设立服务咨询台，配备技术人员负责升级工作的宣传和解释。 　　（三）2008年2月18日至28日，防伪税控服务单位必须对每一户自行升级企业进行电话回访，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。 　　（四）升级期间，各地服务单位的服务电话必须保持通畅，对纳税人的服务需求应于当日解决。 　　（五）对于自愿上网下载升级软件的纳税人，防伪税控服务单位必须详细告知纳税人有关升级事项，提供网络地址，协助纳税人升级。 　　四、此次升级工作，涉及面广，时间紧迫，各地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，认真组织落实，同时协助当地服务单位做好服务工作。　　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　　(对下只发电子文件）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