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《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（试行）》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

**效力位阶**：工作通知；**发文字号**：税总函〔2018〕94号；**成文日期**：2018-02-27 00:00:00；**官方链接**：http://fgk.chinatax.gov.cn/zcfgk/c102424/c5219512/content.html
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，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： 　　为进一步做好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〈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（试行）〉的通知》（税总发〔2017〕124号，以下简称《通知》）的执行工作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： 　　一、《通知》的执行时间由2018年3月1日调整为2018年5月1日。 　　二、各省国家税务局要加强统筹协调，认真做好相关软件系统调试、基层业务人员培训、纳税人宣传辅导等各项准备工作，确保《通知》的顺利执行。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2月27日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