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件 1
       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工作
          有关事项的说明

  一、关于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
 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以及应届全日制
普通专科生在毕业之前且在第一次机会参加普通专科升普
通本科考试考取的本科人员；留学毕业归国后到当地教育部
门进行学历学位备案，取得教育部颁发“国外学历学位认证
书”的人员。
  二、关于硕士学位
  获得由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、军事院校、党校、行政
学院或科研机构授予颁发的硕士学位证书，该证书由国务院
学位委员会制定。仍在就读尚未毕业的，不具备报考资格。
  取得经教育部认可境外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视为具有
硕士以上学位。
  三、关于一类大学
  国家重点建设的高等院校，包括“211 工程”大学、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“985
工程”大学、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以及与税收工作紧密相关
的财经类一本大学（东北财经大学、天津财经大学、江西财
经大学、浙江财经大学、山东财经大学）
                 。
  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包括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
建设高校。其中，报考人员以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资格报考的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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毕业专业应为“双一流”建设学科。
  教育部认可的 2021 年 QS 世界大学排名前 500 位的国外
高校，视为一类大学。获得中央党校、中国科学院、中国社
会科学院授予的硕士学位，可视为获得一类大学硕士学位。
  报考人员毕业于曾合并或更名的一类大学，毕业证院校
名称为合并或更名前的，可认定其符合一类大学条件。
  四、关于大学英语六级以上的英语能力或其他外语语种
相应资质资格

  （一）具有大学英语六级考试（CET-6）证书（425 分以
上）,或国内高校英语专业毕业并获得英语专业四级（TEM-4）
证书以上。
  （二）取得雅思（IELTS）6 分以上、托福（TOEFL）80
分以上、托业（TOEIC）730 分以上英语考试成绩。
  （三）具有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（PETS）四级证书以
上、剑桥商务英语（BEC）中级证书以上、全国出国培训备
选人员外语考试（BFT）高级合格证书，通过全国专业技术
人员职称英语等级考试 A 级，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
位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或具有全国硕士学位英语资格联
考合格证书。
  （四）国内高校其他外语专业毕业并获得该语种专业四
级证书以上，或取得与前述英语资质证书相同层次的其他语
种资质证书，比如日本语能力考试（JLPT）N2 级以上、韩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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考试（TOPIK）5 级以上、西班牙语考试（DELE）中级以上等。
     （五）参加过境外正规高校外语教学或者学习半年以
上。
     （六）具有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（OECD）、联合国开
发计划署（UNDP）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（IMF）等国际组织 3
个月以上工作经历。
  五、关于副处级以上税务干部
     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有关规定和选拔要求，
包括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、四级调研员（高级主办）以上职
级。
     事业单位六级职员或副高级技术职称参照副处级对待。
  六、关于部分素质和业绩评价项目认定标准
     （一）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荣誉表彰的，依据表彰文件
或证书所盖公章机构级别进行认定；如文件载明表扬对象为
成果或集体而非个人的，不予认定。
     （二）出版著作的，依据书本封面或版权页所载明作者
认定。名字出现在主编、编委会成员等位置的，不予认定。
     出版专著应当具有学术特征，通俗读物或教辅资料类的
不予认定。
     （三）部分报考人员遗失毕业证、学位证的，如能提供
毕业高校加盖公章的学籍证明，并能通过学信网查询到学籍
及毕业情况的，可认定其相应学历、学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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  （四）部分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考试全部科目而资格证
书尚未下发的，如能通过官方网站查询到“全科通过”记录，
视为已取得资格证书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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