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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家政服务提质扩容行动方案（2017 年）
  发展家政服务业，不仅是促进农民工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，也
是改善民生、扩大内需、调整结构的重要举措，是一项利国利民、
一举数得的民生工程。当前，家政服务业仍存在供需矛盾突出、市
场主体发育不充分、专业化程度较低、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，为
加快推进家政服务提质扩容，制定本行动方案。
  一、总体要求
 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、六中全会精
神，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
思想新战略，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，
坚持目标导向、问题导向，围绕扩大有效供给，积极培育市场主体，
强化供需对接；围绕提高服务质量，加强人才培养，健全标准规范
体系；围绕优化市场环境，加强诚信体系建设，完善市场监管，2017
年集中出台一批有力有效的政策措施，着力推进家政服务业专业化、
规模化、网络化、规范化发展，充分发挥好对稳增长、促就业、惠
民生方面的促进作用。
  二、主要目标
  通过组织实施行动方案，促进家政服务行业仍保持较快增速，
2017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保持 20%以上，达到 4000 亿元以上，家政
服务业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、城镇下岗职工、中西部贫困地区女性、
“4050”人员、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的作用进一步增强，从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-1-
业人员数量达到 2800 万人左右，为家政服务业长远健康发展夯实
基础。
      三、重点任务
      （一）引导家政企业做大做强
      1. 制定“千户百强”家庭服务企业创建情况的调查和展示方案，
推广运作规范、特色发展的知名企业品牌经营模式，支持家政服务
知名品牌建设。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商务部分工负责）
      2. 开展中心城市家政服务劳务对接行动，组织北京、天津、上
海、广东等 9 个省（市）的中心城市与中西部地区国家级贫困县之
间跨省对接。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商务部分工负责）
      3. 推进家政企业和社区对接，鼓励家政从业人员在社区备案，
将从业人员数据纳入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，逐步实现区域内
家政服务信息互联互通，信息共享。（地方有关部门）
      4. 积极推进 O2O（线上线下结合）等家政服务新业态，加快
信息流通，提升行业效率。（商务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工信
部等）
      （二）加强对行业发展的政策扶持
      5.落实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的家政服务免征
增值税的政策。（财政部、税务总局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商务
部等）
      6. 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保补贴试点。（地
方有关部门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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  7. 鼓励从业人员投保家政服务员职业责任保险、人身意外伤害
保险和重大疾病险等商业保险。（保监会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
商务部等）
  8.育婴员、养老护理员等职业实行上岗前健康体检，鼓励其他
从业人员上岗前按所从事家政服务类别进行体检，从事体检的医院
或体检机构要明示收费标准，实施档案管理。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
部、卫生计生委、民政部分工负责）
  （三）健全职业培训制度，大力提升职业化水平
  9. 强化家政服务业岗前培训，育婴员、养老护理员等职业实行
在岗“回炉”培训机制，保证有培训需求的从业人员“应训尽训”，并
按规定得到职业培训补贴。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，地方有关部门
等）
  10. 推动有条件的职业院校（含技工院校）开设家政相关专业，
支持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，大力开展订单式培训和在职培训。（教
育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，地方有关部门等）
  11. 把家政服务列为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——“春潮行动”
实施重点。组织实施好“巾帼家政服务”专项培训工程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（人力资源社
会保障部、全国妇联等）
  12. 依托现有职业院校和企业资源，推动在大中城市建设一批
省级家政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，在全国遴选若干所国家级家政服
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。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全国总工会、全国
妇联、教育部等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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      13. 安排中央投资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，将家政服务纳入实
训工种范围。（国家发展改革委，地方有关部门等）
      （四）完善家政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
      14. 完善标准体系，研究制定家政电商等新兴业态的服务标准
和规范，鼓励制定地方标准、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，推进家政服务
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，积极总结推广服务标准化经验。积极推行家
政企业实施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。（国家标准委、人力资
源社会保障部、商务部、工信部等）
      15. 大力推进家政服务合同管理，家政服务企业应公开服务项
目和收费标准，与从业人员、消费者签订家政服务劳务合同，明确
服务清单和服务要求，推广使用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，规范家政
服务三方权利义务关系。（商务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）
      （五）强化监管，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
      16. 研究出台加强监督管理，促进规范化发展的政策措施，开
展家政服务市场专项检查，抓紧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防范惩处力度。
（商务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）
      17. 加强家政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，推动有关部门签署家政
服务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，建立家政服务企业、从业人员信用
记录，并相应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、全国信用信息共享
平台和“信用中国”网站。
           （商务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发展改革
委、工商总局、人民银行等）
      18. 大力开展普法宣传，加强职业道德建设，切实维护各方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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益。（新闻出版广电总局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商务部、全国总
工会、共青团中央、全国妇联等）
  四、加强组织实施
  各地要结合本地家政服务业发展实际，健全完善家政服务业发
展的工作机制，将本行动方案细化分解，建立工作台账，明确责任
主体，确定时间表，充分调动行业协会等各方积极性，抓紧组织实
施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承担统筹协调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
业的责任，商务部按其行业管理职责承担家政服务业的监管责任，
其他部门要充分认识推动家政服务提质扩容的重要意义，各司其职，
形成合力，落实责任分工，2017 年底前推动各项任务取得重大进展，
促进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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