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印发《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》的通知

**效力位阶**：其他文件；**发文字号**：发改财金〔2022〕271号；**成文日期**：2022-02-18 00:00:00；**官方链接**：http://fgk.chinatax.gov.cn/zcfgk/c100013/c5210693/content.html
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，国务院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： 《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》已经国务院同意，现印发给你们，请认真组织实施。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  政  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商  务  部 文化和旅游部 卫生健康委 人 民 银 行 国务院国资委 税 务 总 局 市场监管总局 银 保 监 会 民  航  局 2022年2月18日 附件：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.pdf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