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《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》的通知

**效力位阶**：其他文件；**发文字号**：发改就业〔2023〕1017号；**成文日期**：2023-07-20 00:00:00；**官方链接**：http://fgk.chinatax.gov.cn/zcfgk/c100013/c5210316/content.html
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和单位： 为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，促进消费持续恢复，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制定《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》。现印发给你们，请结合实际，认真抓好贯彻落实。  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国管局 国家能源局 2023年7月20日 附件：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.pdf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