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关于印发《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（2020年本）》的通知

**效力位阶**：其他文件；**发文字号**：发改地区规〔2021〕0120号；**成文日期**：2021-01-27 00:00:00；**官方链接**：http://fgk.chinatax.gov.cn/zcfgk/c100013/c5207215/content.html

海南省人民政府： 经国务院同意，现将《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（2020年本）》（以下简称《目录》）印发你省，请遵照执行。 在执行过程中，如不能准确判定企业主营业务是否属于《目录》，可由你省税务等部门提请省发展改革部门出具意见；关于离岸新型国际贸易的范围，由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商有关部门进行解释。 附件：《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（2020年本）》.pdf  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1月27日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