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（第三十批）

**效力位阶**：其他文件；**发文字号**：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1号；**成文日期**：2020-03-12 00:00:00；**官方链接**：http://fgk.chinatax.gov.cn/zcfgk/c100013/c5207483/content.html

根据《财政部 国家税务总局 工业和信息化部 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》（2017年第172号）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 财政部 国家税务总局公告》（2018年第17号）的要求，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进入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的材料进行了审查。现将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（第三十批）、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予以公告。 附件：1.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（第三十批）.doc           2.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.doc  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3月12日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