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及产品》（第334批）、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》（2020年第8批）、《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（第十七批）、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（第三十三批）

**效力位阶**：其他文件；**发文字号**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33号；**成文日期**：2020-07-20 00:00:00；**官方链接**：http://fgk.chinatax.gov.cn/zcfgk/c100013/c5194936/content.html
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、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》、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》（财税〔2018〕74号）、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》（2017年第172号）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》（2018年第17号）等有关规定，现将许可的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》（第334批）、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》（2020年第8批）以及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的《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（第十七批）、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（第三十三批）予以公告。 　　附件：1.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（第334批）.doc 　　   2.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（2020年第8批）.doc 　　   3.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（第十七批）.doc 　　   4.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（第三十三批）.doc   　　链接：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》（2020年第8批）车型主要参数.pdf   　　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年7月20日
